該催化燃燒設備設計原理先進,材料獨特,性能穩定,操作簡便,節能省力,安全可靠,無二次污染,運行成本低。解吸時間和解吸周期可根據使用情況確定。炭盒的解吸時間一般為5-10小時,解吸周期為每10-15天一次。吸附有機廢氣的活性炭床可被催化燃燒后的廢氣解吸再生,解吸后的氣體送入催化燃燒室凈化,無需額外的能源,運行成本低,節能效果顯著。催化燃燒室采用陶瓷蜂窩體貴金屬催化劑,阻力小,活性高,當有機蒸汽濃度達到2000PPM以上時能保持自燃,全自動控制,操作簡單,維護方便。
吸附濃縮-再生催化燃燒設備(CO)由3-7個單元吸附器組成,可同時進行吸附操作或獨立進行吸附操作,將大風量、低濃度的有機廢氣濃縮成小流量、高濃度的有機廢氣。濃縮的高濃度氣體連接到再生催化燃燒設備進行氧化處理(高溫吹脫燃燒),即再生活性炭作為吸附材料以恢復其吸附能力。再生操作不能同時進行,只有一個吸附器可以同時進行解吸操作。該處理工藝可廣泛用于凈化石油、化工、橡膠、油漆、涂料、家具、家用電器、印刷等行業產生的低濃度有機廢氣,可處理的有機物質種類包括苯、酮、醇、醚、烷烴等。
從車間排出的噴漆廢氣由風機抽出,通過空氣管道排出。預處理后,初步凈化后的氣體進入活性炭吸附器被活性炭吸附,氣體被凈化。凈化后的氣體從煙囪排出。在這個過程中,有3-7個吸附器,其中一個吸附器解吸,另一個吸附器吸附。根據需要,吸附過程可以連續操作;通過氣動閥將飽和吸附器切換到脫附狀態,啟動催化床中的電加熱脫附風機,將脫附的高濃度有機廢氣送至催化燃燒設備,氣體中的有機物在電加熱和催化劑的作用下分解為CO2和H2O,氣體得到凈化。凈化后的氣體經蓄熱器回收部分熱量后排放,一部分凈化后的氣體以一氧化碳形式返回換熱器升溫,與新鮮空氣混合至活性炭解吸所需的再生溫度,另一部分直接排入煙囪排放。該系統采用可編程控制器自動控制、監視和控制設備的運行。